(网经社讯)10月19日,““辛巴”罚款赵梦澈100万”登上微博热搜。据悉,“辛巴”团队开始双十一带货直播,直播中,主播赵梦澈出现重大失误,“辛巴”通过电话对其进行斥责,并对主播赵梦澈及运营高管各罚款100万元,合计200万元。此番风波是剧本演绎还是意外突发?主播“擅自降价”是否可行?“辛巴”紧急罚款200万是否涉嫌违法?(详见#网经社 专题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xbqxzbbf/)
对此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数字经济新媒体&智库——#网经社 独家专访。
董毅智认为,主播在直播中出现重大失误会引发多重负面影响:
一是直接经济损失和商业信誉受损,例如本次事件中团队亏损及消费者对价格体系的质疑;
二是削弱消费者信任,甚至引发舆情危机,如“辛巴”团队此前“糖水燕窝”事件导致账号封禁及公众信任度下降;
三是暴露内部管理漏洞,如流程审批缺失或团队协作失调,可能影响长期运营稳定性。此类失误也反映出直播行业在追逐流量时易忽视风险管控的问题。
董毅智表示,“辛巴”对赵梦澈的罚款属于团队内部管理行为,其合法性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内部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约定。如果协议中规定了因重大失误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,且罚款金额合理,则可能具备一定的合规性;若缺乏依据或处罚显失公平,则可能存在争议。需注意,这种内部罚款不同于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(如“辛巴”团队此前因“糖水燕窝”事件被行政处罚90万元),后者具有法律强制力。
董毅智指出,直播机构应优先完善制度与培训:建立严格的脚本预审、价格变动审批机制(如本次事件中赵梦澈的擅自降价可通过多层审核避免),并定期对主播进行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培训;同时加强技术保障,如直播中实时监播、设置备用设备应对突发故障。
主播个人需强化职业素养:直播前充分熟悉产品及规则,避免即兴发挥(如赵梦澈的“超额让利”行为);直播中保持专业互动,严守宣传底线,不夸大效果或误导消费者。
此外,双方应制定应急预案,事故后及时复盘并优化流程,例如通过直播留痕资料追溯问题根源。通过上述措施,可降低直播失误概率,维护品牌与消费者权益。
专家介绍:董毅智,法律从业20年,拥有证券分析师、投资顾问、期货、基金从业资格。团队专注于金融诉讼、合规监管、刑民交叉及互联网领域,聚焦A股、港股、美股,致力于全球风险配置与投资者保护。多年来处理案件超3万件,挽损超10亿元,互联网十大公益律师。担任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、浦东金融学会理事,为财新、华尔街日报撰稿,合著《互联网+产业风口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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